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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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院发﹝2024﹞003号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及工作责任制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6-05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

及工作责任制的通知

物流学院全体教职工: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文件要求,现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院安全专项办公会研究决定,成立物流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小组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组长: 杨文科 张新华

副组长:周 萱 司小爱 杨兆贵

成员: 蔡 建  崔白冰 崔纭恺 何国强 党春涛 顾文莲 冯 春 刘 娜 刘 阳 曾 亮 张文军 赵 燕 于士博

       赵亚云 令 霞 李 倩  赵倩倩 杨如霖 蒲婷婷 曾雪婷 赵 阳 景文楷 金诗瑶 桑欣欣 权怡之 刘海旺

二、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责任制

(一)院长杨文科、支部书记张新华,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。

主要责任: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在学校贯彻执行。提出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总体要求;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;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工作计划;为实验室安全工作协调组织人力、财力、物力保障;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经费保障;对本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、监督检查。

(二)教学副院长周萱为分管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人,协助院长杨文科、书记张新华对学院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负责;学管副院长杨兆贵为学生管理责任人

主要责任:实训(验)室安全培训、准入制度的落实,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;定期组织开展实训(验)室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;建立相应的实训(验)室安全应急预案、事故的认定、危险源辨识、风险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;辅导员、学生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管理。

(三)实验室管理员于士博、刘海旺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,负责实训(验)室或场地实验室安全工作。

工作职责:协调实训(验)室的各项安全工作,负责制订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规范、准入培训、设备准备、危废处理、安全管理使用等方面工作;负责实训(验)室相关教学过程、操作规范、安全培训、准入制度的落实、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;共同参与开展实训(验)室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;建立相应的实训(验)室安全应急预案、事故的认定、危险源辨识、风险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;辅导员、学生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管理。防护措施及设备管理使用。

特此通知。

物流学院

2024年5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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