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代服务学院文件
现代服务学院发﹝2024﹞002 号
关于印发《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》的通知
现代服务学院全体教职工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根据“谁使用,谁负责,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现结合学院实际,经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办公会研究决定,构建由学院院长李玉环、支部书记何昊宸(管理责任人);教学副院长胡滨、学管副院长刘强、办公室主任兼副院长胡艳(直接责任人);实验室安全员任虹、马鹤丽,授课教师华永莉、杨锐、秦彦博、马佳杰、程健、杨帆、白宏艳、张瑞娟、马临芳、王晴、刘力维、王媛媛、张敏、董瀚文、王博、贾茸惠、陈丽雅、马美辰、姚雪、牛艳、胡艳、俞皓莹、盛发军等(第一责任人)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,特制定本制度。
请学院逐级落实《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》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》
现代服务学院 2024年6月4日印发
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三级责任制度
一、组织机构
学院院长李玉环、支部书记何昊宸为实验室安全小组组长。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。
职责: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在学校贯彻执行。提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总体要求;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;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工作计划;为实验室安全工作协调组织人力、财力、物力保障;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经费保障;对本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、监督检查。
教学副院长胡滨、学管副院长刘强、办公室主任兼副院长胡艳为副组长。办公室主任兼副院长胡艳为主要责任人,协助院长、书记对学院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负责;学管副院长刘强为学生管理责任人。
职责:须对实验室开设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,实训(验)室安全培训、准入制度的落实,并制定防范措施及现场处置方案;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;定期组织开展实训(验)室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;建立相应的实训(验)室安全应急预案、事故的认定、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;辅导员、学生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管理。
实训室安全员任虹、马鹤丽,授课教师刘强、华永莉、杨锐、秦彦博、马佳杰、程健、杨帆、白宏艳、张瑞娟、马临芳、王晴、刘力维、王媛媛、张敏、董瀚文、王博、贾茸惠、陈丽雅、马美辰、姚雪、牛艳、胡艳、俞皓莹、盛发军、刘红俊为成员。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安全员,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。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实施教学工作、实验室安全工作,为实验室安全工作项目负责人。实验室授课教师为实验室安全工作课堂负责人。
职责:协调实训(验)室的各项安全工作,负责制订实训(验)室安全工作规范、安全管理使用等方面工作;负责实训(验)室相关教学过程、操作规范、安全培训、准入制度的落实、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;共同参与开展实训(验)室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,建立相应的实训(验)室安全应急预案、事故的认定、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;辅导员、学生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管理。防护措施及设备管理使用。
二、实训室安全员工作职责
1.负责学院各实训室的日常卫生、安全管理等。
2.负责学院各实训室的日常维护、设备故障登记报修。
3.负责学院各实训室的耗材使用管理。
4.负责准备实训中心对本系部检查时,各种备查资料的准备。
5.配合学院各专业实训课程,准备好实训设备与耗材等。
6.负责学院资产清查、登记、保管等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;办理固定资产交接工作;定期做好资产清查。
三、实训室授课教师教学职责
1.具有本学科实训理论和实训技术技能;
2.负责制定实训方案、设计实训方法,编写实训大纲、实训讲义和指导书,开展实训课题的研究,及时更新实训内容;
3.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认真备课,做好课堂指导,保证实验教学质量;
4.积极参与实训室建设与管理、实训教学研究与实训改革工作,在实训室管理和建设中起骨干作用;
5.认真查阅学生实训记录,批改实训作业;
6.组织学生实训课成绩考核;
7.在拟订教学、科学实训方案以及在开展实训课题的学术研究中起带头作用。